| | | 栾春芝同志1931年3月1日出生于海伦县百祥乡百义村一个贫困的中医家庭.1947年当他17岁的时候就参加了土改工作队,从此走上了革命道路.1949年11月,由海伦团县委选派到齐齐哈尔省团校学习.
1950年11月,省团校毕业后,分配到十三区(现共合镇)任团区委书记.
1953年10月调任海伦团县委任组织部长.1955年11月任团县委副书记.
1957年10月被县委派到爱民乡任党委书记.1958年任稻香公社党委书记,这期间,因工作成绩卓著,被评定为县劳动模范标兵,省特级劳动模范.1958年10月被选定为国家劳动模范并参加了全国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会上代表海伦县稻香人民公社领取了由周恩来总理亲自签发的国务院奖状,受到了毛泽东,刘少奇,朱 德,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1959年6月调任到共合公社任党委书记.
1961年5月调任共荣乡党委书记.
1965年9月调任海南乡任党委书记.
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回共合乡劳动改造.
1967年到海伦县基点办公室工作,任一般干部.
1969年平反后,调到共荣乡任革委会副主任.
1972年任前进乡任党委书记.
1976年调任伦河镇任党委书记,
1981年调任海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任党组书记,主任.
1983年调任农业局任局长.
1984年任县农工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1986年退居二线.
栾春芝同志忠于党.热爱人民,钟爱他为之奋斗的革命事业.他为人坦诚,刚直不阿,兢兢业业,鞠躬尽瘁!在岗期间曾担任过海伦市7个乡镇的党委书记.为海伦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尤其是海伦的农业工作.贡献出了他毕生的精力!深受他工作过的乡镇百姓和亲人们的拥护和爱戴.黑土地有情.青山绿水作证!人们将永远记住您的名字,永远记住您的丰功伟绩,永远的怀念您!栾春芝同志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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