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耿(1905-1933)福建省崇安县程家洲村人,闽北红军与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人之一。
陈耿就读于黄埔军校,后在国民革命军中担任排长。“四一二”政变后,他看清了国民党的反动面目,毅然回乡从事农民运动,加入中国共产党,和徐履峻一起在崇安县城发动了数千人的惩办劣绅万钟琪的武装游行大会。
1928年9月,上梅暴动失利后,革命处于低潮,陈耿挺身而出,接替了徐履峻的职务,肩负起继续领导农民革命斗争的重担,总结经验教训,建立武装民众队作为起义的骨干,于1928年12月23日在东乡再次举行武装暴动,铲除恶霸联首和反动分子,血祭先烈徐履峻。
在陈耿的领导下,革命武装力量得到进一步发展,1929年底,闽北第一支正式红军队伍——红五十五团成立,陈耿为团长。1930年4月,闽北第一个县级人民政权——崇安县革命委员会成立,陈耿兼任苏维埃执行委员、军事委员会主席。8月,又建立起了红军教导团,陈耿再兼团长。
1930年10月初,奉中央命令,闽北苏区与赣东北合并,五十五团和教导团开赴江西编入红十军准备攻打南昌。陈耿被调往赣东北,先后任红十军第八十二团参谋长、闽浙赣省军区武装部第一科科长等职务。陈耿对职务的改变毫无怨言,继续为培养红军军事干部和地方部队的建设尽力,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坦荡胸怀。1933年9月,在赣东北“肃反”扩大化中被错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