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朝天(1915—1987),原名黄朝钿,汉族,江西省兴国县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1929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转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中央苏区第26纵队战士,红12军第2纵队战士,瑞金红军学校学员,红军特科学校教员,红军特科学校排长,红军特科学校连长,红军特科学校干部团特科营连长,陕甘宁边区军事部作战科科长,陕甘宁边区独立营营长。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留守兵团侦察科参谋,八路军留守兵团侦察科科长,陕甘宁边区警备4团参谋长,陕甘宁边区警备7团团长,河南军区4军分区参谋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原军区第1纵队3旅参谋长,中原军区鄂西北军分区参谋长,晋冀鲁豫野战军第3纵队8旅参谋长,第三野战军9兵团20军58师副师长,第三野战军9兵团20军58师师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志愿军20军58师师长,志愿军20军参谋长兼58师师长,解放军20军参谋长,解放军20军副军长,解放军20军副军长兼一江山岛登陆指挥所司令员,舟嵊要塞区副司令员,舟嵊要塞区司令员,江苏省军区司令员,江苏省军区司令员兼江苏生产建设兵团司令员,南京军区司令部顾问。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获朝鲜二级国旗勋章。第四届、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7年4月28日在南京逝世,终年7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