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阶级革命家、教育家、法学家--杨秀峰同志
无产阶级革命家、教育家、法学家--杨秀峰同志
姓名:杨秀峰
别名:杨秀林
生辰:1897年2月27日
民族:汉族
忌日:1983年11月10日
籍贯:河北迁安(唐山地区)
地区:华北
国家:中国
职业:大学教授
信仰:共产主义
    杨秀峰同志(1897—1983),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教育家、法学家,中国知识分子的优秀代表。曾参加和领导了著名的“五四”爱国运动、“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曾赴法国留学,并加入中国共产党。曾赴苏联学习后,参加了德共、英共中国语言组工作。回国后,曾任天津河北法商学院、北平师范大学、中国大学、东北大学教授。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冀西游击队司令员,冀南行政公署主任、中共冀南区委委员,冀南军政委员会委员,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主任,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主席,华北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职。
    新中国成立后,杨秀峰同志担任了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高等教育部部长,教育部部长,国务院文教办公室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第一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第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和教育学会名誉会长等职务。是中共七大、八大、十二大代表和八届中央委员。
    杨秀峰,原名碧峰,字秀林,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2月)出生,直隶省迁安县(今河北省迁安市)杨团堡村人。出身于世代书香之家。祖父杨敬修,清末秀才,一生从事教育。父亲杨叙伦,清末举人。叔父杨十三(杨彦伦,又名裕民),天津河北工学院(现天津河北工业大学)教授,留美博士,著名造纸专家,曾被毛主席、朱德总司令誉为抗日民族英雄。
    1911年,杨秀峰年仅十四岁时,考人滦州(今河北滦县)直隶省立第三师范学堂。1915年因组织领导学生游行示威,声讨袁世凯同日本签订“二十一条”,被校方开除。1916年,他又考入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前身),攻读史地学科。
    此时,正值辛亥革命后,军阀混战,倭寇入侵,国难深重,民族危亡,促使他努力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和途径,毅然参加各种革命进步活动。
    1919年,北京爆发了伟大的“五四”运动。杨秀峰为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学生代表,和爱国学生一起参加痛打卖国贼章宗祥和火烧赵家楼的斗争。
    1921年暑期,杨秀峰在北京高师毕业后,开始了教书生涯。先后在江西省鄱阳中学、河北省河间中学,省立通县女子师范学校、京兆中学、北京平民中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北京师大附中等校任教。1925年,上海发生“五卅惨案”,他组织通县爱国师生游行示威,支援上海人民的反帝斗争。
    在国共两党第一次合作时期,他与叔父杨十三,每年还利用假期在家乡开办农民讲习所,传播革命思想,介绍南方农民运动情况。
     1929年秋,他以“官费”赴法国巴黎大学社会科学院学习,翌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领导了党的外围组织“东方反帝同盟”,任党团副书记,负责编印《工人》等秘密刊物。 “九一八”事变后,他因领导留法学生和华侨举行反日游行集会,被法国当局拘捕和驱赶出境。之后,暂至比利时。1932年2月,前往苏联莫斯科列宁学院学习,由于不满王明错误对待陈郁等同志,拒呼"王明万岁",遭到王明的打击迫害,被遣送乌拉尔加里矿山做工。1933年夏至1934年春,分别在德国、英国参加了德共和英共中国语言组工作。于1934年10月辗转回到祖国。
    回国后,杨秀峰同志在天津河北法商学院任教授,并先后在北平师范大学、中国大学、东北大学等校兼课。著有《社会科学方法论》、《中国最近世史》和《历史动力学说之检讨》。在北师大宣讲马克思主义哲学,系统批判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
    同时,在中共中央北方局的领导下,他以大学教授的公开身份,开展党的秘密工作,主要在平津文化教育界上层人士中,从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在广大青年学生中,传播马列主义,宣传我党抗日救国主张,对青年学生奋起救国起了启蒙作用,发表文章痛斥反动文人陶希圣破坏抗日救亡运动,投降卖国的无耻行径。1935年,为响应中共中央发表的《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的号召,他和北平文化界的许德珩、徐冰等人发起成立了“华北文化劳动者协会”。
    杨秀峰同志参加和领导了著名的 “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以“华北文化劳动者协会”的名义,发表宣言支持学生,又亲自领导了天津的"一二•一八"游行示威, 还积极声援营救上海 “七君子”等革命活动。被广大青年学生誉为"红色教授"。为此,国民党反动军警多次通缉追捕他,在地下党和进步爱国人士以及叔父杨十三的掩护之下,才幸免于难。
    在刘少奇、彭真等同志直接领导下,杨秀峰同志参加了发起、组织和领导“华北各界救国会”,任党团书记。后来,中共党员李楚离同志接替他的工作,继任党团书记。根据抗日救国斗争形势的变化,中共北方局决定将“华北各界救国会”改名为“华北人民武装自卫委员会”。在1938年7月,震惊中外的冀东抗日武装大暴动中,“华北人民武装自卫委员会”起到了重要的组织领导作用。
     1937年“七七”事变后,杨秀峰同志根据党中央和北方局的指示,离开平津和他热爱的讲堂,放弃优裕生活,投笔从戎,带领平津等地进步师生南下晋冀交界的冀西地区农村,组建抗日武装,开展抗日游击战争。他任冀西抗日游击队司令员、晋豫区党委委员。1938年,为吸收广大知识分子参加抗战,他在河北深县创办了河北抗战学院,担任院长。还先后兼任晋冀鲁豫边区抗战学院院长、晋冀鲁豫行政干部学校校长等职,为我党我军造就了大批抗日中坚骨干。与此同时,他奉党的指示,以冀西民军司令的身份,借募集棉花、棉衣为名,率冀西游击队由太行山区向河北南部平原挺进,参加冀南抗日根据地的创建,担任冀南行署主任、冀南区党委委员、冀南军政委员会委员。他还利用国民党网罗知名人士,扩大势力之机,取得了“国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保定行营民训处冀西民训特派员”的合法职务和河北省政府委员的公开身份,成立“冀西民训特派员”办事处。这期间,他建立了各县抗日政府,坚持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中的独立自主原则,同国民党顽固势力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敢得了重大胜利。
     1940年,杨秀峰同志担任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主任、党组书记。1941年,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建立,当选为边区政府主席,并先后任中共中央太行分局委员、太行军政委员会委员,晋冀鲁豫中央局常委,是创建晋冀鲁豫边区根据地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他在发动群众,民主建政、减租减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和发展边区文教事业、动员群众参军参战、扩大人民武装、支援前线等方面,为巩固人民政权、扩大革命根据地都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组织领导的生产救灾运动,曾受到党中央、毛主席的表彰;他组织领导的"精兵简政",被毛主席誉为"模范的例子"。
     在解放战争胜利前夕,杨秀峰同志担任华北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书记、华北局委员,协助董必武同志主持华北人民政府的日常政务,为支援全国的解放、迎接中央人民政府的建立,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建国初期,杨秀峰同志任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党组书记,中共河北省委常委,中共华北局委员,兼任河北师范学院院长。他为“土改”、“镇反”、“三反”、“五反”、医治战争创伤、战胜自然灾害、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作了大量工作,对河北的革命和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从1952年至1965年,杨秀峰同志先后担任高教部部长、教育部部长,并任国务院文教办公室副主任。在长达十四年的时间里,他为发展我国的人民教育事业呕心沥血,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知识分子政策,为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逐步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教育体制,建设一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师资队伍,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大批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科学知识的建设人才,倾注了他的全部智慧和精力。我国教育事业的巨大成就与杨秀峰同志孜孜不倦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1965年,杨秀峰同志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他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想,坚定地贯彻执行人民司法工作路线。他在人民调解工作上的丰富思想和实践,为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进行了大量探索和开拓。他深人基层、依靠群众,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人民司法工作的开展,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在十年动乱中,他受到严重摧残和迫害。他坚持原则,同林彪、江青一伙的罪行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表现出了共产党员的坚定立场和高贵品质。
     粉碎“四人帮”以后,杨秀峰同志担任五届全国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和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他坚决拥护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方针、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他在晚年主要从事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恢复和建设工作,主持和参加了许多重要法律、法令的起草和制定,对我国民主法制、法学研究发表和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直至病重期间,他还关心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工作的开展。他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和法学体系凝聚了全部心血。
    杨秀峰同志是中共七大、八大和十二大代表,八届中央委员。他忠诚党的事业,处处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凡是党的号召,他总是带头响应,身体力行,表现了共产党员的坚强党性和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他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废止干部职务终身制的决定,在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他恳切地提出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候选人。在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他写信给党中央和中央主要领导同志,再三请求辞去一切职务,并不要把他列入中央顾问委员会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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