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炳时,男,1935年9月出生,1955年3月应征入伍,1956年7月入党,1958年退伍后,因工作表现优秀携妻儿一起应邀就职于黑龙江虎林县857,854农场,1961年因家人召唤返回上海崇明老家,先后任五滧乡米行村民兵连长,生产队队长,放水员,五滧牧场养猪专业户等,一生清白,两袖清风。他的一生,总是感谢党和政府的一生,他曾将自己的队长工资用于修筑行人较多的米行镇老街路,受到远近过路邻居的称赞;在分田到户的时候,他宁愿自己吃亏,主动承包路远地瘦的田块,以平衡众人挑肥拣瘦的心理;在教育子女方面,他一直信奉:养不教,父之过,吃亏就是福的理念,故对子女从不宠溺,一向从严管教。他一生并没有惊天动地,轰轰烈烈的事迹,却有一颗无私奉献,克己奉公的赤诚之心。他一直仰慕实现遗体捐献的老兵,决心把自己奉献给人类,支持医学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