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维埃制度》——孙文越飞联合宣言

(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孙逸仙博士与苏俄派至中国特命全权大使越飞授权发表下记宣言。在越君留上海时,与孙逸仙博士为数度之谈话,关于中俄关系,披沥其许多意见,对以下各点,尤为注意。

  一、孙逸仙博士以为共产组织,甚至苏维埃制度,事实均不能引用于中国。因中国并无使此项共产制度或苏维埃制度可以成功之情况也。此项见解,越飞君完全同感。且以为中国最要最急之问题,乃在民国的统一之成功,与完全国家的独立之获得。关于此项大事业,越飞君并确告孙博士,中国当得俄国国民最挚热之同情,且可以俄国援助为依赖也。

  二、为明了此等地位起见,孙逸仙博士要求越飞君再度切实声明一九二O年九月二十七日俄国对中国通谍列举之原则。越飞君比向孙博士重行宣言,即俄国政府准备且愿意根据俄国抛弃帝政时代中俄条约(连同中东铁路等合同在内)之基础,另行开始中俄交涉。

  三、因承认全部中东铁路问题,只能于适当之中俄会议解决,故孙逸仙博士以为现在中东铁路之管理,事实上现在只能维持现况;且与越飞同意,现行铁路管理法,只能由中俄两政府不加成见,以双方实际之利益与权利,权时改组。同时,孙逸仙博士以为此点应与张作霖将军商洽。

  四、越飞君正式向孙博士宣称(此点孙自以为满意):俄国现政府决无亦从无意思与目的,在外蒙古实施帝国主义之政策,或使其与中国分立,孙博士因此以为俄国军队不必立时由外蒙撤退,缘为中国实际利益与必要计,中国北京现政府无力防止因俄兵撤退后白俄反对赤俄阴谋与抵抗行为之发生,以及酿成较现在尤为严重之局面。

  越飞君与孙博士以最亲挚有礼之情形相别,彼将于离日本之际,再来中国南部,然后赴北京。

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孙逸仙越飞签字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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