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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洪礼(1906——1931),字修五、曾用名李若水、孟名三,山东省潍县(今潍坊市寒亭区)人。1923年冬考入济南工业染织学校,1925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1月,学业期满,受党指示回到潍县开展革命工作,同年6月,当选为中共潍县地方执行委员会农民委员,并分工潍北一带建党工作。不久,他建立了中共牟家院小庄子支部,任支部书记。1927年冬,改任中共潍县县委农民委员,并兼任中共潍县城北区委任书记。1928年8月后,先后任中共潍县临时县委、特支、县委委员,并协助书记主持县委工作。在他领导下,至1929年1月,潍县党的支部发展到13个,党员81人。1929年2月,调任中共青岛市委委员。4月,调淄(川)博(山)张(店)地区工作。不久,调回青岛市委。10月,中共青岛市委机关遭破坏后,他主持市委工作。12月,任中共山东临时省委候补委员和中共青岛市委书记。1930年3月,任省临委委员。5月底,奉调中央。7月,任中共河南省郑州市委书记。1931年1月18日,调任中共开封市委书记。3月26日被捕。5月9日,组织狱中暴动失败,被敌人秘密杀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