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冤屈!呼唤正义!渴望援助!
姓名:张红伟
生辰:1966年10月2日
民族:汉
忌日:2002年6月27日凌晨
籍贯:陕西省
地区:宝鸡市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员工
信仰:基督教
冤魂何时能安息
他叫张红伟,36岁。陕西省宝鸡市人,在宝鸡市斗鸡影剧院工作。
一个对生活充满热情,对工作充满信心的好青年,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儿子,爱护妻女的好丈夫好父亲。
然而他走了,带着耻辱,带着冤枉,匆匆地走了。丢下年迈的父母,丢下可怜的妻子,丢下幼小的女儿。
2002年6月26日晚20时左右,正在单位上班放电影的张红伟被辖区外卧龙寺派出所所长雷战卫,民警候晓军、王小卫等人以便服、便车、自称朋友抓走,并以“嫖娼、容留吸毒”罪名,罚款7000元。审讯期间失职致张红伟脱逃,次日(27日)早7时死亡,到底是为什么?怎么会这样?人还在上班,被派出所抓去短短几小时,好好一个人就死了?自杀死亡?派出所到底做了什么?进行了怎样的审问?
如晴天霹雳,他的死,给张家老老小小极大的意外和震惊,谁也没有想到,也不会想到,他会死亡,前天还说要买房子,昨天单位领导才把出纳工作交给他,今天午饭和同事聚餐,晚上还在上班,被派出所抓去短短几小时,突然自杀死亡,太蹊跷,太不可思议,到底是为什么,家人无法知道。
他的死,使一家人悲痛欲绝,如天塌地陷,白发人送黑发人,幼小的孩子要爸爸,何其悲惨。年迈的父母暴病住院几个月。
人在单位上班,被派出所抓去,突然自杀死亡。
案发后张家找宝鸡市金台公安分局理论,经多次调解,刘克芳局长答应给5万元抚养小孩,承认工作有失职,承诺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理。料理完儿子后事,等了两个多月只给了1万元了事,对直接责任人不但没处理反被提拔重用。
老父无法接受,02年8月将金台公安分局起诉到区法院,审理期间,张家见到了定案的讯问笔录:杨静女,24岁,住宝福路67号,张红伟2002年6月21日晚10时呼95812-20038杨静进行嫖娼。
笔录疑点甚多,1.缺乏笔录人签名;2.杨静笔录指印不是女人的指印;3.张红伟笔录签名笔体不符;4.两人笔录一模一样,如出一辙。怎么看都很假,但终因证据不足撤诉
2003年4月区检察院收到有关涉案“内情”的匿名检举信,检察院介入该案,来张家调查此案。4月17日张红伟姐姐去卧龙寺派出所做进一步查询,期间发生争质,被所长雷战卫殴打,一民警于心不忍,看张家冤枉。给透露了事情真相,并提供了与本案有关的重要线索,(张红伟是冤枉的。是雷战卫、候晓军、王小卫为了凑够罚款人数,捏造的事情等,还有详细情况) 一家人一年多的艰难求证如下
1.宝福路67号无杨静此人,住的是一个省人大代表。(有证据材料)
2.作案联系工具呼机95812-20038是派出所没收的,机主是宝鸡县八鱼镇淡家村村民王明祥。王已出庭作证(有证据材料)
3.笔录记录人已找到:是陕西省政法干校(2000级)实习生魏某某,他证明笔录是提前写好,有人指示他抄的。(证据材料在检察院)
根本无杨静此人。呼机是派出所没收的,怎么能在买淫女杨静手中。笔录是早写好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是工作失职,而是卧龙寺派出所所长雷战卫、民警候晓军、王小卫为了个人利益,为了中饱私囊,捏造事实,捏造笔录,制造的一起假案,致人死亡。
2003年5月9日,根据以上证据,张母又一次将金台公安分局告上区法院,但被区法院以其夫曾撤诉为由驳回。张母不服,于5月19日上诉至宝鸡市中院,市中院依法裁定发回区法院重审,10月9日区法院开厅审理,但区法院仍以其夫曾撤诉为由驳回。张母不服,于10月15日又上诉至市中院,请求改判,结果仍在未知之中……检察院提取了证据,但至今不给裁定。
一年多来漫漫告状之路,艰难求证,已使张家人深深地体会到打官司的重重困难,张家老小已筋疲力尽,濒临崩溃,几呼绝望,但是他们绝不屈服,绝不摆休,他们相信法治社会,法治国家,会有正义,会有公理。他们仍将风雨无阻地坚持下去,直至为儿子红伟血冤。同时他们也热切渴望民警某某能伸张正义,出庭作证,渴望社会各界能给他们一家人精神上、道义上的援助和支持,使正义得到伸张,法律尊严得到维护,也给张家一个说法,使冤魂早日安息。
200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