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一生,有三样最喜欢的东西.其一是书,书是他的精神食粮.他买书,读书,藏书,平时手不释卷.他读过的书,无折无皱,平整如新.其二是笔,笔是他毕生的工具,笔不离身,是他的习惯.其三是酒,他对酒当歌,无酒不欢.在东北,他喝白干,在上海,喝家酿的老白酒,后来改喝黄酒,在澳大利亚,他喝当地出产的啤酒.
书笔酒,是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分,是真正一直伴随着他走完这一生的三样东西.他二十五年孤身在外,这书的乐趣,实在难以尽述;乡愁离情,唯笔可以托付;而这酒的滋味,又岂是一个 “酒”字,可以说得清道得明的!
孙建春(子)于二零零一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