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的孙志刚
福建的孙志刚
姓名:杨智渊
民族:汉
忌日:0429
地区:福建漳浦
职业:初中学生
    2003年4月29日,惨案发生,15岁的漳浦二中初二学生杨智渊被5名边防派出所的人“追入虾池”而死。当天晚上漳州第一大报<闽南日报>及福建东南电视台的记者到现场采访,但被做了工作不让发表。好心的记者把手稿给了我们。
     2003年5月6日,被害人家属委托厦门理海律师事务所起草诉状以“间接故意杀人”对涉案干警提起控告,但没人理睬。
     2003年5月20日,福建省人大信访办批转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此事认真查处。
     2003年5月21日,死者家属集体到福建省政府上访,省政府信访办主任要求当天赶到省政府的漳浦县政法委书记督促检察院和公安局马上立案,并认真查处,给人民群众一个公正的说法。
     2003年6月3日,在无法以钱私了的情况下,为了在上级调查之前取得主动以维护他们所作的假汇报,当地司法机关的个别人开始利用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对重要证人杨平辉实施司法报复枉法拘捕,并且不让律师会见。近而杨平辉的父母也被迫改变主意拒绝律师再介入辩护。
     详情见“关于对漳浦县公安局顶风违纪、滥用职权、枉法追诉以达到阻挠上级调查杨智渊惨遭杀害一案的控告”。这些司法败类为了掩盖被害人后脑创伤为涉案干警所致的事实,而利用手中权力将学生不甘被社会青年敲诈的打架事件扩大化为“聚众斗殴”,并制造假证据硬将被害人也扯进打架者名单,企图将被害人后脑创伤说成为打架所致。
     只是我们不明白,既然漳州市公安局向省人大报告说被害人并未参与打架,那么漳浦县公安局作假报告的行为就应该受到惩罚,那么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就应该被澄清,被害人死亡一案就应该被立案,可是为何都没有。至少也要给人民群众一个说法。
     2003年6月26日,中国新闻周刊福建信息中心的记者经过调查在其网站上发表了“少年杨智渊被逼死未能立案为哪般”的署名文章。
     2003年6月26日,福建东南早报的记者经过现场实地采访发表了“少年命丧虾池疑点重重”的署名文章。
    或许因为上述媒体的影响力有限,并未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凶手仍然逍遥法外。
     2003年7月1日,在死者家属依法提出对被害人尸体做硅藻试验并要求由死者家属聘请孙志刚案鉴定人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对尸体作全面的重新鉴定的申请之后,一直着急要将尸体处理的漳浦县公安局(作了太多假汇报,心虚)未经死者家属同意就将死者尸体火化,有毁尸灭迹之意。
     2003年7月11日,漳浦县检察院以漳浦县公安局认定被害人参与打架为由,以涉案干警不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不以立案。但未对被害人家属提起的“间接故意杀人”的指控作出任何答复。
     2003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信访的检察官看完死者家属提供的材料后,认为涉案干警有过失致人死亡之嫌,要求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认真查处,但被置之不理。
     但至今,没有人再给死者家属任何答复……为何在中国案件一涉及司法人员查起来就那么难呢?中国的依法治国进程为何难以推进。
     我们曾经也将本案向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反映,焦点访谈也很重视并向福建省检察院发函要求调查此事,但时至今日,却被置之不理。这是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作为被害人家属,希望为民主张正义的贵栏目能重视这一漠视生命的司法腐败案件,进行调查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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