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枉死的母亲
为枉死的母亲
姓名:刘美伶
别名:秋儿
生辰:1974年9月11
民族:汉
忌日:2005年2月11日
地区:深圳
国家:中国
    一位11个月大的孩子母亲2005年2月11日大年初三的晚上,在深圳侨城东金海燕花园地下车库里,被其前夫用车活活碾轧死,颅骨粉碎成16块并被拖行了36米之多。
    
    姐姐还是喜欢叫她的小名“乖乖”。妹妹从小就很漂亮,性格开朗活泼,喜欢交朋友,喜欢音乐,喜欢唱歌,“她一直梦想做个明星。”
    她把女儿叫“小乖乖”,这个年轻的母亲,来不及给女儿过一岁生日,就离开了她。
    
    “乖乖”去世之前,还给女儿买了好几双练习走路的软底小布鞋,还有一堆缠绕着绒布的发卡,尽管女儿的头发还非常短。5个粉红和嫩绿的KITTY猫绒布发卡,每一个上面都写着英文“LOVE”,发卡的铁皮部分全部被柔软光滑的紫色带碎白花的布料包裹着,即使是幼小的孩子戴上,也不会被发卡划伤头皮。
    还有绿色和红色的橡皮筋发圈,上面有笑脸和“HAPPY DAY”(快乐每一天)。
    
    只是她不能等女儿长大亲手为女儿梳辫子了。
    
    她留下来的,还有女儿刚刚出生的一个月里具体记下的大小便和吃奶的时间以及次数。在那时拍的一张放在钥匙扣里的纪念照片上,她的黑眼圈很清晰。
    
    今年2月14日,她去世后的第三天,女儿第一次学会了走路。她穿着妈妈买的粉红色软底小布鞋,摇晃着独自走过客厅,牵着保姆的手,在每一间屋子都看看,“啊啊”地朝保姆叫,她的妈妈哪里去了呢?没有人告诉她。
    
    在妈妈留下的一张小纸片上,还有这样的句子:“小精灵,感谢你陪我度过美妙的日子。小宝宝出生近一个半月了,每天我和她的日子都几乎是一样的,虽然平凡,但又充满乐趣,她的每一个微笑,小翻白眼,每一次蹬脚,小哭,大哭,小呼吸都那么让人欣喜和幸福……”这是她留给孩子最后的话。
    
    
    地下车库活活碾死前妻并拖行三十六米,怎能是过失?
    
    今年的2月11号(也是年初三)的晚上,我妹妹和其前夫(胡加权)发生争执后,在深圳市金海燕花园地下车库,拍打其车引擎盖阻拦其开车外出,其前夫驾驶武警车在逆行并明知其阻拦的情况下发动汽车急速碾压其头部并拖行36米多。致其重型颅脑损伤,脑干损伤,颅骨粉碎16块惨死,七窍流血惨不忍睹,遗下一11个月大的孩子。我的老母亲至今不知妹妹的死讯。
    我报案在深圳天安派出所,由福田分局分管。事发后一连串的怪事发生了,肇事车辆以送人抢救为由立即脱离了现场,而现场迅即被严重破坏,民警尚未到场,血迹便被冲洗干净。肇事车甚至连车牌都给撤换了。死者上衣神秘失踪。更奇怪的是肇事车上仅提取到死者的一个左手食指指纹(有现场保安证明死者生前曾愤怒的用手拍打车前盖),再没有提取到任何血迹、毛发以及衣物纤维等物证。犯罪嫌疑人在派出所里第二天还可以自由的和外界电话联络,包括和我的家人联络,其亲属可以自由出入派出所。事发的第三天早上犯罪嫌疑人的表哥告诉我们家人,办案民警已经明确告诉他这绝对是个过失;犯罪嫌疑人的手机派出所早已归还其家属。
    我们被害者家属多次去了解具体案发时间和妹妹的具体死亡时间都被拒绝,我本人多次找办案民警索要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拿到尸检报告和有关的物证鉴定报告,可都被公安局拒绝。
    受害人家属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办案民警告诉我,我妹妹的死可能永远是个谜,并说当时保安说车的后视镜是被我妹妹弄歪了,我事后了解保安当场否认,他们说根本没顾上看后视镜也没有跟办案民警反映这个问题。犯罪嫌疑人驾车碾压我妹妹时的车牌是武警车牌wj15_81057 (目击的保安可以作证) ,但此人非武警,我多次找办案民警和公安局长追问车牌和车牌的出处,公安人员极力回避和掩饰车牌问题,并说车牌与此案无关,不想牵扯太多人。
      受害人家属多次去办案单位了解情况,办案民警无故很恼火,后来多次向办案民警反映和了解情况,办案民警都很粗暴和冷漠。办案民警有明显的倾向性,前后矛盾,简直成了犯罪嫌疑人的代理律师,太多疑点让人不能心安,事实证明办安人员明显在造假案帮助罪犯逃脱法律的惩罚。
    犯罪嫌疑人家里的人很反常并极度嚣张,一个活生生的人被胡加权碾死后毫无愧意,连死者的遗物都不让取,还警告我不要讲的太多,[我妹妹生前知道犯罪嫌疑人的很多违法行为并告诉过我]否则我会死的和我妹妹一样惨,说多了武警某指导员会干掉我。他们有武警和公安来帮忙,有本事找人把此事做成事故,最差也做成过失,三年就出来。本地两家媒体《晶报》和《南方都市报》进行了客观报道后,其家人也去报社大闹,并威胁要和记者同归于尽,极度嚣张,极度反常。
    派出所果然是以过失移交预审,现在犯罪嫌疑人也是以过失批捕。深圳市公安局连哪个车轮碾压的死者都搞不清楚,在尸体检验报告中完全避开了尸体上的伤痕与车具体部位的关联,车把人碾压死并被拖了36米却只在车上检到死者的一个食指指纹,这正常吗?给我们一个值得推敲有说服力的东西。种种的迹象和现有的证据表明,他们家人在有些人的帮助下将此案做成过失的愿望得以实现。
    试想,车碾个小石头都有感觉,何况碾了人的头,还拖行了36米多,死者两声惨叫连二十四米外的保安都听得到,犯罪嫌疑人还急速行驶。最后被保安截停,还假装手拿手机和人通话。录像上的时间和胡的电话单记录,证明此人是在假装打电话骗目击的保安,可我们公开、公正、公平的民警们偏偏能算出录像上的时间和北京时间有误差来证明事发当时犯罪嫌疑人是在用电话。可监控室的人证明他们的时间都是以北京时间为准,很准确,监控室即使停电也不会影响录像的时间。
    受害人家属多次去公安局索要尸体鉴定报告及物证鉴定结论,公安都不给,并以机密作为理由拒绝。国家的机密是保护国家的利益,此案对受害者家属设置如此多的机密,是在保护谁的机密?
    发现太多疑点后,我们先后于3月1日、3月22日及4月3号三次递交了对尸体和物证重新鉴定申请,但都不予理睬。他们要达到耗尽你的钱财最后被殡仪馆强制把尸体火化的目的(受害者尸体冷藏和保存每天收费100多元)!
    我经历了人生最悲惨的事情,我的锥心之痛你们也许永远不能理解,我对妹妹无法割舍的爱让我无所畏惧,我到医院时我妹妹的眼睛和耳朵都在汩汩流血,她的身体余温尚存,手还是那么柔软,可我和我最爱的妹妹已经阴阳相隔了。我宁愿死的是我。第二天在殡仪馆见她时,她被人从冰柜里搬出来,僵直的尸体散发着雾气。我没有给她烧一根香、一张纸,也没有做法事超度她。我要还原事实真相,想给妹妹找一个公平,这才是对她年轻生命的最好超度,让她安息。
    我无所畏惧,但每扇门都是关的,每天都在碰壁,我一个在深圳打工的弱女子,每天都在我们的人民公安那里碰壁,被我们的人民警察踢皮球。我在黑暗中寻找光明, 请善良的人们帮帮我,帮帮我这个无助的姐姐。请帮帮我!!
                死者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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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者姐姐联系方式: 0755-81803123 13510385088

收藏 创建:2005-07-07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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