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剑馨,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二级警督。1967年12月18日生于江西永新,1986年考入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1990年7月毕业分配至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刑警大队工作,1996年5月任副主任科员,1998年8月任刑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2003年9月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2004年9月8日18时30分,丁剑馨在驾车前往惠东县出差途中,由于雨天路滑,发生翻车事故,身负重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于当日19时30分不幸以身殉职,年仅37岁。
丁剑馨以自己的忠诚、勇敢和才智,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生命华章,先后2次荣立个人二等功,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998年被评为市公安局“十佳刑警”,2002年被评为“广东省优秀人民警察”,2003年被国家人事部、公安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从警14年来,丁剑馨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心系群众,竭诚为民,忠实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在刑侦岗位上出色地完成了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特别是自98年8月担任福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中队长、副大队长的6年来,他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以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的实际行动,带领刑警大队民警,重拳出击,打击犯罪,维护治安,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生命华章。他参与、组织、指挥侦破重特大案件2000多宗(其中凶杀案128宗,省、市督办案件35宗),抓获犯罪嫌疑人875人,打掉犯罪团伙337个1431人、缴获小汽车100多辆、赃款人民币1000多万元,港币149万元,手枪18支,以及作案工具一大批。14年来,他顾不上照料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孩子和相濡以沫的妻子,他把对亲人、对家庭的爱深深地埋在心底,把全部心血都献给了公安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