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云亭简历
谷云亭(原名谷绍川),1913年9月20日生于河北省丰润县刘家营村一个农民家庭。1920年开始读私塾、小学。1924年到丰润县立高小读书。
1927年秋考入滦县河北省立第三师范学校。1930年5月在该校加入中国共产党。下半年任中共滦县县委青年委员兼共青团县委书记。1931年初根据县委决定在滦县城南八里桥一带向农民宣传“苏维埃土地纲领”和反抗变产验契斗争(抗税斗争),因伪乡长告密,不幸被捕,押在滦县伪警察所,在敌人的几次审讯中,他严守秘密,坚强不屈,始终未暴露共产党员的身份,经党组织营救,以开除学籍、驱除出境被保释出狱。
1932年2月考入天津河北民众教育实验学校学习,入校不久与党组织接上关系,由于积极参加学生运动,一个学期后又被学校开除,
1933年回到家乡刘家营后,仍坚持开展革命活动,发展党的组织,建立了刘家营第一个党支部。
1934年考入唐山开滦高级护士职业学校,在学生中传阅进步书籍和党的秘密刊物。
1935年日本帝国主义策动所谓“华北五省自治运动”,他不顾个人安危,在唐山、林西、赵各庄等开滦矿工人中活动,积极宣传党的“八一宣言”等抗日主张,并遵照党的指示在开滦总医院创建党的外围组织“抗日自卫同盟”,任组织委员。
1937年7月全国抗战爆发后,任开滦总医院党支部组织委员。1937年年终,按照冀热边区特委的意图回到家乡开展党的地下活动,为冀东抗日武装起义培养骨干力量做秘密备。
1938年春开办“复生药房”,作为党的秘密联络站,7月参加领导了著名的冀东人民抗日大暴动,先后任冀东抗日联军第三纵队政治主任、第十三总队政治主任,9月奉冀东抗联司令员李运昌的命令将药房改为冀东抗日联军随军医院。1939年任中共冀东特委、冀东地委组织部长,在丰滦迁三县边界地区领导抗日游击战争。
1940年初以冀东地区党员代表身份赴延安出席七大。因大会延期召开,进马列学院学习。1941年7月进中央社会部训练班学习。1942年转入中央党校一部第四支部学习。
1943年8月被分配到中共西北局党校工作,任二区主任。西北局党校并入中央党校后担任中央党校第六部副主任,并参加了全党整风运动。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察冀地区正式代表身份出席了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同年8月至1948年8月任中国解放区职工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委员。
1945年10月回到冀热辽解放区传达七大精神,后留在区委工作,先后任中共冀东区委委员、组织部干部科科长、组织部副部长。1948年7月至1949年6月任中共冀东区第十五地委常委,1948年10月至1949年6月任地委书记、冀东军区第十五军分区政治委员(至1949年7月),1948年12月至1949年7月任中共冀东区委组织部部长。
1949年8月至1952年3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委员、组织部副部长。1952年2月至1966年12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务委员。1952年3月至1956年1月任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部长。1955年4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1955年9月至1956年7月在中央党校学习。1956年7月至1958年4月任中共河北省委书记处书记。1955年8月至1958年下半年兼任中共河北省委监察委员会书记。
1958年2月,中央决定河北省委迁到天津,省市合并,将天津市由直辖市改为省辖市,归河北省领导。为了省市干部交流,省委决定派他到天津市工作,担任市委书记处书记,保留省委常委,不再兼任省委书记处书记,他毅然接受组织决定。1958年6月至1961年6月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处书记。1959年4月至1960年8月任天津市监察委员会书记。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处书记。1966年5月至12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务委员。1967年1月至12月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
“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1973年10月至1976年10月任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兼党的领导小组组长(至1977年11月)。1977年10月至1982年6月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其间,1977年12月至1978年6月兼任天津市委组织部部长,为天津市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做了大量工作。
1977年12月至1980年6月任天津市第五届政协副主席。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3年7月11日因病逝世。
林枫简历
林枫1919年8月12日(农历)出生于河南省汲县教育世家,1936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193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1月21日逝世。
1936年12月—1938年1月在河南开封女中读书时,参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民先),投身“12.9”学生抗日救亡运动。
1938年1月—5月在安吴青训练班受训,并担任孩子连连长。
1938年5月--8月担任西北孩子抗战剧团团长,在西安、临潼、渭南宣传抗日。
1938年 --1943年 在太行山区及中共邱县县委任妇救会长、宣传部长。
1943年夏—1943年12月 奉命奔赴延安
1944年1月—1945年12月在延安中央党校学习
1946年1月—1949年8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研究员、中共承德县委委员、宣传部长。
1949年9月—1963年任河北省妇联秘书长、副主任。
1963年—1983年任天津市卫生局副局长。
1983年—1988年被选为天津市政协委员
1985年4月离休。
林枫在近70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终保持坚定地共产主义信念,对党对人民无限忠诚。她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为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付出了自己的毕生精力。她公而忘私、淡泊名利;她长期从事妇女工作和卫生工作,几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为妇女工作和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她为人正直坦诚、光明磊落、生活俭朴、严于律己,她密切联系群众、平易近人、团结同志、爱护干部,受到大家的尊敬和爱戴。
林枫同志离休后,仍然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撰写革命回忆录,她写的“129学生运动前后”、“雏鹰展翅”等回忆录被天津市组织部、老干部局、市卫生局出版的图书中收录,受到各方面的好评。根据“雏鹰展翅”改编的电视剧<人小鬼大>先后在中央电视台、天津电视台及其他地方电视台播出,为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她1995、1996年连续被评为天津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
林枫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她的音容笑貌和优秀品质永远留在我们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