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逢树纪念馆
张逢树纪念馆
姓名:张逢树
生辰:1928年6月9日
忌日:2010年5月27日15时20分
籍贯:安徽歙县
地区:上海
国家:中国
捐献登记日:1998年5月19日 捐献实现日:2010年5月27日
    张逢树同志生平:1928年6月9日出生于安徽省歙县武阳村,1942年在歙县参加务农劳动;1946年2月至1953年3月在上海吴裕昌油漆店从事学徒和店员工作;1953年4月至1960年1月先后在上海市新城区民政工作队工作、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1960年2月至退休在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担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副处级检察员;1978年担任控告申诉科副科长。1956年7月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退休并担任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一退休党支部书记。2010年5月27日15时20分因病逝世,享年82岁。
    张逢树同志出身于贫农家庭,从小受到党的教育和培养。小学毕业后,他怀着对祖国,家乡的热爱,积极投入农业劳动。1955年2月从事检察院工作以后,张逢树同志服从组织安排,先后到军管静安区公检法抗大学习班,静安公安分局治安科等参加学习和工作,他坚持党的信念,认真完成学业,敬业做好各项工作,得到了学员班和工作单位的好评。 1978年6月张逢树同志在参加筹建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的过程中,他工作认真负责,自觉加班加点,带头以身作则,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完成检察机关重建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几十年的检察工作中,张逢树同志始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坚持学习、言传身教,对检察事业倾注了极大的热情。他在担任控告申诉科副科长期间,带领全科同志积极热情接待人民群众的来访,耐心调解,化解当事人矛盾;认真处理每一件人民来信,对一些疑难案件深入调查,反复核证,在他的努力工作下,部分冤假错案得到了平反,许多可能激化的矛盾得到了化解,党的政策进一步深入人心。期间,他还结合本职工作积极走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走近工厂、深入基层,广泛开展综合治理,为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提供了鲜活的教材,他本人也荣获先进工作者的称号。
    张逢树同志热爱我们的党,热爱我们的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建设事业,1998年5月19日,他庄严的承诺,将遗体献给我们的医学事业,他的壮举得到了家属支持和社会的高度好评。
    张逢树同志退休以后,他乐观面对人生,坚持与病魔作斗争,积极参加社会募捐等公益活动。在担任退休第一党支部书记期间,他热忱为党员群众服务,关心大家、经常与退休党员保持联系,互相传递社会信息及健康常识,紧紧地把党员群众凝聚在一起,组织退休党员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践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而积极地发挥余热。
    张逢树同志的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党员、好同志。他虽离我们而去,但他那种对党忠诚、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勤恳工作的奉献精神和为人坦诚、作风正派的高尚品德,仍值得我们学习和记取。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努力学习和工作,不断进取,以告慰张逢树同志。
    
收藏 创建:2011-03-07 访问: